保津高速公路集中监控改造机电设备采购询比公告
河北
保津高速公路集中监控改造机电设备采购询比公告
本采购项目 保津高速公路集中监控改造机电设备采购 已 具备 采购 条件,现公开邀请 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 采购 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保津高速公路集中监控改造机电设备采购
1.2采购人: 河北交投智能交通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询比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为保津高速公路集中监控改造机电设备采购,分为 1个标段,主要包括收费集中监控与稽查系统、收费闭路监视系统、内部对讲系统的机电设备及供配电及附属设施等。
2.2 交货期: 具体时间按采购人要求供货 。
2.3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4 质量标准: 合格 。
3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
(2)业绩要求: 近三年( 201 9 年 11 月 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一项高速公路机电设备供货业绩 。
(3)信誉要求: 供应商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包括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包括分公司)的,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
(4)其他: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 201 9 年 11 月 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询比活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活动;供应商过去1年(20 21 年 11 月 1日至今)中不曾在供货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采购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供货合同被解除,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 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4 .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活动的单位,请于202 2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 2 年 11 月 1 9 日 ,每日上午9:0 0 至 1 1 : 00 ,下午 1 4 : 0 0 至 17:00(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1)及上述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到购买询比文件。
4.2询比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 响应文件的递交
5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 2 年 11 月 25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 十二楼会议室(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 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河北交投智能交通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上发布。
8 . 其他
采 购 人:河北交投智能交通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 9号
联 系 人:
电 话: 1 8633922864
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 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联 系 人:
电 话: 0311-690520 0 2
邮 箱:
2022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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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询比文件的供应商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 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单。 (3) 本单位对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单 (盖单位章) |
注:供应商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申请影响询比公正性的,其相关申请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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