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吉林
-长春市
业主单位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XQZC202 3-002
二、项目名称: 长春新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三、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 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新嘉坡城小区 11栋 106号
中标金额: 折扣系数 85%
四、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食堂食材采购
采购需求:为长春新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提供 蔬菜类、杂粮类、水产
蛋禽类、干调副食类、肉类产品( 详见 招标文件 “第五章 供货要求 ”
相应内容 ) 。
合同履行期限: 1年(按采购人实际要求供货)
质量标准 :所供食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 食品安全法 》 及 招标文件的 要求 。
五、 评审专家名单: 姚正清、王学军、马国春、祖晓光、徐振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按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 [2015]299号文件计取 , 向
中标人收取 2 .5万 元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202 3 年 4 月 13 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新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长春市光机路 4515号
联系人:需解锁
电 话: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 长春市绿园区龙腾文理新时代 2号楼4楼
联系人: 需解锁
电 话: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需解锁
电 话: 需解锁
4.监督部门信息
名 称: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 需解锁
地 址:龙湖大路 5799号
十、
《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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