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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海港开发区智慧社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河北

-

唐山市

发布时间:2022-11-24变更公告
业主单位
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海港开发区智慧社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港开发区智慧社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以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海审批投资【2022】1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占比100.00,招标人为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社区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围绕智慧社区建设,主要建设1个运营中心,搭建1套智能中枢,发展智慧社区、智慧消防、智慧路灯、热线整合等N 类应用。 2.2计划工期: 19个月,其中,设计工期4个月,施工工期15个月。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2 年12 月,计划竣工日期 2024年6月 ,实际工期以合同要求为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本项目施工图全部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综合类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至少具备一项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时,应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提供“设计业绩+施工业绩”。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须同时提供“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 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项目是指:近五年2017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总投资额或施工费不小于人民币4000万元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业绩。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zfcxjst.hebei.gov.cn/)严重失信名单。 (5)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中国”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特别提醒: 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信息网平台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CA 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平台”电子交易平台文件。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0200;联通CA:;CFCA:400-880-9888;CQCCA: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平台”系统自主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平台”系统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平台”系统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应取得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投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拟派驻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 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是指:近五年2017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总投资额或施工费不小于人民币4000万元的电子与智能化相关业绩。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附于投标文件中;(4)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施工承包的投标人);(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8)除联合体协议约定外,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1-25 09:00至2022-11-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2-20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河北省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招标通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地址:唐山市路北区朝阳道与学院路交口融通大厦1509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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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联系人:

张月

联系人:申旭
电话: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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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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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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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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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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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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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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