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海事局海事巡逻船艇运行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
-汕尾市
项目概况
汕尾海事局海事巡逻船艇运行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华夏东方明珠4栋250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HZ2023ZC014
项目名称:汕尾海事局海事巡逻船艇运行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18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服务 | 汕尾海事局海事巡逻船艇运行服务外包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50000.00 | 185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营业执照、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截图存档);7.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4日 至 2023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华夏东方明珠4栋2502号
方式:现场购买,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华夏东方明珠4栋250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二)获取文件方式: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料领购采购文件:1.营业执照等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3.《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后至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华夏东方明珠4栋2502号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三)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尾海事局
地址:汕尾市城区下洋河东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华夏东方明珠4栋250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小姐
电 话:
| ZC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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