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125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监理[2022]1201
| 1、 | 招标条件 |
| 本项目一汽大众基地职工之家一期项目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津开审批【2022】1623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泰达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85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17000万元,债券:680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160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 天津泰达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一汽大众基地职工之家一期项目,建设规模为11600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6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6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单体建筑及地下车库,同步建设给排水、电气、暖通、绿化、室外道路广场及综合管网等配套工程。,建筑面积为116000平方米,总投资额85000万元。 | | 2.2 | 工程建设地点:一汽大众基地 |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一汽大众基地职工之家一期项目监理,招标范围:一汽大众基地职工之家一期项目监理,项目位于滨海新区开发区众熙道以北,达功路以东,东至规划用地、南至众熙道、西至达功路、北至众昌道,总用地面积约73939.1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6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6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22.35米,最大单体跨度:10米,地上最大层数:6层,地下最大层数:1层。本次招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1栋单体建筑及地下车库,同步建设给排水、电气、暖通、绿化、室外道路广场及综合管网等配套工程。本项目主要客户为一汽大众整车厂的员工,并考虑一汽大众配套企业需求及汽车产业园内其他企业远景需求,为汽车产业园内企业提供便利的生活、商业配套场所。监理工作按照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原则,对一汽大众基地职工之家一期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等实施全过程监理。具体工作详见招标文件。总投资额350.0万元。 | | 2.4 |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3年03月01日 至 2027年12月3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3年03月01日 至 2025年12月31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6年01月01日 至 2027年12月31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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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驻场代表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驻场代表需单独配备,不得兼任;(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4)总监理工程师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总监驻场代表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且均应有投标资格,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5)投标人出具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的任命书(加盖公章法人章)及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材料需体现人员所在公司名称或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名称);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方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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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 |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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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2日 至 2022年12月16日。 |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16日16时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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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投标人还须携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社保、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开票信息(专票)、 授权委托书(须写明被授权人电话、身份证号、邮箱)、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前往代理公司 获取文件。 |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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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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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天津泰达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张亚斌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开发区宏达街19号C区304室
邮政编码: 300450 联系人: 张冬 电话: 25208160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秦凯燕 (印鉴)
办公地址: 河西区广顺道2号
邮政编码: 300204 联系人: 李佳、张亮 电话:
传 真:
日期: 2022年12月12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泰达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 张冬
电话: 25208160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开发区宏达街19号C区304室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 陈功
电话: 25208743 传真: 25208700 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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