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龙城创业创新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辽宁
-朝阳市
(朝阳市龙城创业创新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市龙城创业创新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303-00016
项目名称:朝阳市龙城创业创新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80,000.00
最高限价(元):2,080,000
采购需求: 孵化基地运营服务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7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4月23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中心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市行政审批局楼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辽宁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相关通知。
3、响应文件开启时,供应商根据自身条件可派代表持CA锁及电脑至朝阳市中心(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号三楼)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若供应商选择现场解密,则必须法人持法人身份证明或委派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朝阳市中心(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号三楼)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朝阳市龙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龙城大街16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文化路五段99E30号216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天地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 02704020100002546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爱萍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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