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县清河镇于屯新村安置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济宁市
鱼台县清河镇于屯新村安置项目(EPC)招标公告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2-11-10 19: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2-12-01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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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县清河镇于屯新村安置项目(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E3708270664000245001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112-370827-04-01-850227 | ||||||
招标项目名称 | 鱼台县清河镇于屯新村安置项目(EPC) | ||||||||
项目地点 | 鱼台县清河镇,府前路以南,滨河路以北,清河路以西,文苑路以东。 | ||||||||
招标内容 | 项目总建筑面积30046.00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29046.00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22784.00平方米,储藏室建筑面积1650.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3500.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100.00平方米,传达室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包括地下泵房水池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道路硬化、绿化、电力、给排水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户数219户,机动车位159个,非机动车位510个。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专项深化设计、施工、验收、移交等全部工作。 | ||||||||
招标范围 | 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专项深化设计、施工、验收、移交等全部工作。 | ||||||||
招标项目规模 | 项目总建筑面积30046.00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29046.00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22784.00平方米,储藏室建筑面积1650.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3500.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100.00平方米,传达室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包括地下泵房水池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道路硬化、绿化、电力、给排水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户数219户,机动车位159个,非机动车位510个。 |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自筹资金 | 批复(备案)总投资额 | 95000000.00(元) | 招标控制价(合同估算价) | 94100000.00 (元)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 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并且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须 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并不得在 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 以上职称 (须在本单位注册) 。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 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 人 (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 (以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 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 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牵头人是工程施工总承包, 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 。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 化平台 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 信息(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2年11月10日 至 2022年12月1日09时30分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网址为鱼台 县 网 ( ggzy.jnzbtb.cn: 4430/YuTai)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2年12月1日09时30分 |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 | 投标人须在规定 的提交投标文件 时间内将电子投 标文件按规定上 传到建设工程招 标投标电子运行 管理系统。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电子招标投标 | ||||||||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 | 济宁市公共服务平台:443 0/JiNing; 济宁市电子化交易平台:4430 / | ||||||||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的方法 | 各潜在投标人登录济宁市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企业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实体介质版或虚拟版)后,即可访问济宁市电子化交易平台。 | ||||||||
招标人名称 | 鱼台县清河镇人民政府 | 招标人地址 | 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清河镇人民政府驻地 | ||||||
招标人联系人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济宁市任城区古 槐路与洸河路交 界口向北100米路 西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行政监督部门 | 鱼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
异议提出与答复 | |||||||||
异议事项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 | 答复期限 | 答复方式 |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 |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 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通过济宁市系统作出答复 | |||||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 | 应当在开标过程中 | 通过济宁市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 | 即时 | 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 |||||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 | ||||||||
本招标项目 鱼台县清河镇于屯新村安置项目( EPC) (项目名称)已由 鱼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鱼审服政投【 2021】108号、鱼审服政投【2022】23号、鱼审服政投【2022】87号 (批文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鱼台县清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鱼台县清河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 E3708270664000245001001 2、工程名称: 鱼台县清河镇于屯新村安置项目( EPC) 3、标段划分: 1 4、工程概况: 项目总建筑面积 30046.00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29046.00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22784.00平方米,储藏室建筑面积1650.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3500.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100.00平方米,传达室建筑面积12.00平米;地下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包括地下泵房水池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道路硬化、绿化、电力、给排水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户数219户,机动车位159个,非机动车位510个。建设工程总价概算(估算): 9410 万元 5、招标人: 鱼台县清河镇人民政府 (1) 联系地址: 鱼台县清河镇驻地 (2) 联系人: (3) 联系电话: 6、招标代理机构: ( 1)联系地址: 济宁市任城区古槐路与洸河路交界口向北 100米路西 ( 2)联系人: ( 3)联系电话: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 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 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 。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记录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联合体牵头人是 工程施工总承包 ,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8、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9、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2-11-10 - 2022-12-01 09:30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址为 鱼台县网 ( :4430/YuTai)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2-12-01 09:30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网、 鱼台县网( :4430/YuTai) 上发布。 六、关于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或通过“标立通”微信小程序中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七、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 (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在 鱼台县网( :4430/YuTai) 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网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2022年11月1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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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文件类型 | 文件名称 | 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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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从 2022-11-10 至 2022-12-01 | ||
| 2 | .zbd | 招标文件.zbd 在线查看 | 从 2022-11-10 至 2022-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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