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海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凌海市垃圾填埋场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辽宁
-锦州市
项目概况
凌海市垃圾填埋场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宝地铂宫2-11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HT2023-ZB-001
项目名称:凌海市垃圾填埋场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5569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5569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凌海市垃圾填埋场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运维期限自安装完成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1日 至 2023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宝地铂宫2-117)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宝地铂宫2-117)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宝地铂宫2-11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请携带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单独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本公告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凌海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国庆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宝地铂宫2-117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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