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妇幼保健院检验科试剂及配套设备租赁服务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公示
浙江
-绍兴市
业主单位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嵊州市妇幼保健院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importedProduct2022111915298901
三、 采购项目名称: 嵊州市妇幼保健院检验科试剂(耗材)及配套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 嵊州市妇幼保健院检验科试剂(耗材)及配套设备租赁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 10500000数量: 3单位: 年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检验科试剂(耗材)及配套设备租赁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
| / | / | / |
七、 申请理由: 生化仪、发光仪、血凝仪、血球仪设备为2021—2022年度全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医疗设备类)统一论证清单内产品,试剂为设备配套使用需要,进口产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稳定性好,故申请采购进口产品。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家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 魏力杨 | / | 嵊州市人民医院 |
| 过骏愈 | / | 嵊州市中医院 |
| 陈亮 | / | 嵊州市人民医院 |
| 朱圣扬 | / | 嵊州市剡湖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
| 吴丹 | / | 大丰律师事务所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进口产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稳定性好,建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嵊州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
地址: 嵊州市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郑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国资综合大楼10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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