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宣传和技术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四川
-成都市
受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宣传和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宣传和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CDYH-BX-202304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东安街道明旭路5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龙泉驿区桃都大道吾悦广场写字楼1712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比选 人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 拟对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宣传和技术服务项目 进行比选, 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 比选申请人 前来参加 ,比选公告在中国 **** 上发布 。
一 、 比选 编号: CDYH-BX-202304 13
二 、 比选项目 :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宣传和技术服务项目
三、资金来源: 已落实 。
四、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新媒体宣传和技术服务供应商一名。本项目比选控制价为15万元/年,超过比选控制价的报价将视为无效响应。
(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五 、合格 比选申请人 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8.1比选申请人截至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承诺函);
8.2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本次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六 、领取 (报名)比选 文件时间 、 地点:
1、比选文件自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报名:持以下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成都市龙泉驿区桃都大道吾悦广场写字楼1712室()报名:(1)盖章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接收采购文件邮箱及联系电话等);(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2、本项目比选文件有偿获取。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七 、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 截止时间 及评审时间 : 202 3 年 4 月 26 日 下午1 5 : 00 (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应于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八 、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及评审 地点: 成都市龙泉驿区桃都大道吾悦广场写字楼 1712室。
二、开标时间: 2023年04月26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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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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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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