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复核审计采购公告
江苏
-南京市
招标公告
浦口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复核审计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公司(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1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 3 年 5 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111-JHRA-G2023-0019
2、项目名称: 浦口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复核审计
3、最高限价:基本收费费率按照苏价服【2014】383号文中“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栏收费标准 70% 计取;效益收费按 合同约定方式计取 ,不参与竞争。
4 、采购需求: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投资控制计划等执行情况,项目概(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变动情况,设备、物资和材料采购情况,招标投标程序和执行情况,合同签订、履行和变更情况,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情况以及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5 、本次招标项目内容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估送审价 (万元) | 备注 |
1 | 浦口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复核审计 | 67103.66 | 最高限价:基本收费费率按照苏价服【2014】383号文中“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栏收费标准 70 %计取 ; 效益收费按 合同约定方式计取 ,不参与竞争。 |
参加过上述项目中的前期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招标代理、结算审计、跟踪审计、工程监理以及背靠背造价咨询等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合同履行期限:202 3 年 6 月 1 日前出具初审报告。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原件)。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 9 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 19 号)等政府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 3 年 4 月 24 日至202 3 年 4 月 28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13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①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②经办人身份证(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③营业执照(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售价:人民币100元/份,售后不退(现金支付)。
注意事项:未按照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 3 年 5 月 15 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13楼
申请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申请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申请文件(U盘)壹份(随正本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
3、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参加过本次项目中的前期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招标代理、结算审计、跟踪审计、工程监理以及背靠背造价咨询等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报名时对其在网站上进行查询并保存记录。
4、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浦口区审计局
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天浦路 28 号
联系电话: ( 固定资产投资科)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江苏) 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
联系人: 联系电话:-1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女士 电话:1 565100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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