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商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规划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
-商丘市
豫商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受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委托,就豫商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规划编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豫商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商示工程【2023】 010 号
1.3招标编号:商工程【2023】 086 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豫商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商丘市中心城区东部,依托现有商丘经济技术开发区向东北方向拓展,重点扩区范围包括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东部、京九铁路(商合杭高铁)以东、连霍高速以北、商周高速联络线(庄周大道)以南、虞城县城以西、以北、以南区域,其中,起步区规划面积约 100 平方公里,中期目标达到 200 平方公里,远期目标达到 300 平方公里。
2. 2 招标 内容 :
① 编制《豫商经济技术开发区起步区 50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含分图则及建筑形体方案示意);
② 编制《豫商经济技术开发区起步区 50平方公里城市设计》;
③ 编制《豫商经济技术开发区起步区重要节点及片区 5平方公里修建性详细规划》(不含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和建筑单体方案设计);
④编制《丰民河生态廊道5平方公里修建性详细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设计任务书;
2. 3 招标控制价:参照《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号文)》确定的定额标准的80%×投标费率100%;
2. 4 服务质量: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
2. 5 服务周期:
① 编制《豫商经济技术开发区起步区 50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含分图则及建筑形体方案示意),合同签订 之日 起 360日历天 内完成;
② 编制《豫商经济技术开发区起步区 50平方公里城市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 ;
③ 编制《豫商经济技术开发区起步区重要节点及片区 5平方公里修建性详细规划》(不含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和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合同签订 之日 起 90 日历天 内完成;
④ 编制《丰民河生态廊道 5平方公里修建性详细规划》,合同签订 之日 起 90 日历天 内完成;
2. 6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 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 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并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因考虑到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调整和国家机构改革,现已停止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延期认定工作。在自然资源部正式颁发新的资质证书之前,原已到期的资质证书本项目仍视为有效);(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 注册证书或 高级城市规划师(含)以上 证 书或城乡规划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提供项目负责人自 2022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 4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 应在获取 招标 文件之日起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附在投标文件中。(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 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 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4)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均具有联合体的法律效力,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四、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请登录“全国平台(河南省.商丘市)”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或者登陆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进入。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报名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
4.3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4.4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商丘市公共服务平台专区。
注:如确定要参与项目投标,因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投标过程中需要用到 CA数字证书的加密、解密、电子签章等功能,请在制作投标文件前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影响自身投标。
五、保证金交纳
5.1投标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
5.2.1网上转帐递交注意事项;
交纳方式:网上转帐递交;投标专区自行获取保证金账号
交纳及到账时间: 2023年 04 月 2 6 日 9时00分至2023年 05 月 15 日 17时00分止;
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商丘市公共服务平台( 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或登陆后在项目投标页面按照页面提示自行获取保证金账户。
(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开标时系统会自动对账号进行匹配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加盖公章。)
各投标人在公告中自动获取的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帐号均不会相同(同一账号只会生成一次),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均按无效处理。
5.2.2电子投标保函递交注意事项
交纳方式: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专区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中选择 “投标保函/保证金保险”。
使用要求、使用方法:投标人可以使用电子投标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且各出函机构出具的符合法律规定的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金保险保函与现金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可在商丘市中心平台自主选择出函机构开具电子投标保函,但必须在投标截止当天零时前开具成功。电子投标保函实行全流程自动化标准化封闭式在线办理,办理数据与交易服务平台实时交互共享,实现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信息实时验证和电子数据确认。具体流程详见商丘市公共服务平台 2020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电子投标保函办理流程”。
六、投标文件网上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6.1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 05 月 16 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席位 六
6.2解密时间开始时间为2023年 05 月 16 日 09时00分至2023年 05 月 16 日 10时00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注 :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CA 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投标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 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商丘市平台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
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商丘市中心网》 、《中国》 上发布。
八、 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 标 人: 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地 址:河南省商丘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郑州市普惠路与榆林北路交叉口升龙广场1号楼A座2204室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
监督单位: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 址:商丘市豫苑路与侯恂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 系 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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