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卫生健康系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山东
-烟台市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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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卫生健康系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E3706002318004279(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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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阳市卫生健康系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已由海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海阳市卫生健康系统服务能力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海阳市卫生健康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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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阳市
2.2 建设规模:总计划投资额约30000万元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竣工,并须满足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阶段性进度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3-05-22计划竣工日期:2024-12-31
2.4 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施工过程中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
(3)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2.5 招标范围:18处医疗机构的新建、改建、修缮、消防改造、室外配套等施工。
2.6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海阳市卫生健康系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EPC),建设地点位于海阳市行政区域内。本工程共涉及18处医疗机构的新建、改建、修缮、消防改造、室外配套等施工内容。海阳市影像中心及体检中心建设项目,地下一层、地上九层+设备层,建筑高度44.10m,建筑面积地下部分3927.54m2,地上部分11237.81m2;海阳市留格庄中心卫生院养老院,地上四层,局部一层,建筑高度18.20m,建筑面积2957.28m2;海阳市行村镇卫生院综合防疫楼,地上三层,建筑高度9.9m,建筑面积2438.92m2;室外配套有绿化、院墙、场区内雨污水管道、消防管道等,施工面积约45000m2。具体实施时项目建设内容可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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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3.2.1.项目经理要求: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2.2.总设计负责人要求:
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3.2.3.技术负责人要求:
中级(含)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职称,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
3.2.4.安全员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2.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部管理人员不得少于9人,其中须有项目经理1人、总设计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劳资专管员1人、资料员1人(资料员可由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部人员须配备合理,组织机构设置合理科学,各工种管理人员齐全,分工明确。
项目部人员(项目经理、总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除外)以企业法人授权其为本项目的岗位授权书为准,不需要提供“八大员”等未列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证书上。
(1)项目经理:1名,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
(2)总设计负责人:1名,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3)技术负责人:1名,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须具备中级(含)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
(4)项目经理、总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
(5)项目部全体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拟任项目部全体人员由该投标人缴纳的自投标截止时间之前6个月内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材料原件包括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A、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
B、社会保险缴费管理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该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单。
C、社会保险缴费管理部门政务网站缴纳信息查询结果件。
(6)上传资料须为原件或电子证书的扫描件。
(7)其他注意事项:
①项目部全体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应提供所有人员开标现场可校验其社保缴纳真实性的相关材料PDF版(单位或个人的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或带“验真码”的社保材料(开标前10个工作日内))。评标委员会对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材料进行评审,投标未提供或提供、提供虚假信息或提供信息有能有效查询的,将被取消评标资格。
②配备人员要求需满足《烟台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的要求。
③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一“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附在投标函后面上传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系统,在开标现场公示。
④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师、注册岩土师数量应满足《建筑企业资质标准》对招标项目要求的资质配备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注册人员经核查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取消评标资格。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投标人须将信用信息报告作为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内容,在开标现场展示,投标人对提供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信用信息报告须与投标函及公示信息表一同上传至系统指定位置,要在开标系统内同时向所有投标人进行公示,未上传或上传位置错误导致信用信息报告在开标现场无法展示的,将作废标处理。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1)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的全面控制,其它形式不接受,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2)报名时,以牵头人报名为准;(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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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27日 08:30至2023年05月06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网(山东·烟台)/烟台市网”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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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17日 09:00:00,地点为:海阳市中心第3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并根据烟台市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地址: .j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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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网、山东省网、中国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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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
7.1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的规定,本项目根据监督管理部门要求适时采用市内远程就近异地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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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阳市卫生健康局 招标代理:青岛市招标中心烟台分中心 地址:海阳市南京街21号(海发大厦) 地址:海阳市 邮编:265100 邮编:264000 联系人: 联系人:赵宏翠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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