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福建
-莆田市
项目概况
关于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莆田市闽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展【2023】莆采招001号
项目名称:关于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服务 名称 | 数量 | 服务期限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食堂 劳务服务 | 1项 | 1年 | 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 | 480000元 | 48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特定资格条件:明细 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7日 至 2023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闽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上门或邮件或电话报名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南晨大厦4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南晨大厦4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延寿山庄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延寿山庄内
联系方式:许女士 0594-27****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莆田市闽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南晨大厦4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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