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大堤潘集段堤坡修整项目
安徽
-淮北市
淮北大堤潘集段( 50+254 — 56+791 )堤坡修整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CG202304061
二、项目名称: 淮北大堤潘集段( 50+254 — 56+791 )堤坡修整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与岳西路交口汇峰大厦 2117 、 2118 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陆仟捌佰元( ¥ 25680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淮北大堤潘集段( 50+254 — 56+791 )堤坡修整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范围为淮北大堤潘集段( 50+254 — 56+791 ),建设内容包括堤坡堤肩整平及堤坡堤肩狗牙根草茎繁殖。
施工工期: 60 日历天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金涓、张海涛、吕启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采购文件约定金额为 0.5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需解锁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蚌埠市凤阳西路 41 号 605 室,联系电话: 需解锁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 被质疑人名称;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潘集淮河河道管理局
地址:潘集区政务新区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需解锁
地址:蚌埠市凤阳西路 41 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工
电话: 需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