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125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武清监理[2023]0402
| 1、 | 招标条件 |
| 本项目天津市武清区2023年广厦中里等41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已由 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武审批投资【2023】1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武清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 25021.50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25021.5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653673.46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 天津市武清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天津市武清区2023年广厦中里等41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规模为653673.46平方米,对武清区广厦中里等41个老旧小区进行提升改造,涉及206幢现状住宅楼,总建筑面积653673.46平方米,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屋面、建筑外檐、楼内公共区域、围墙、大门、消防设施、视频监控及小区室外道路、硬化、供水排水、供热、强弱电、燃气、停车位、照明、充电设施等提升工程(不涉及新增建筑面积及改变建筑外檐),总投资额25021.50万元。 | | 2.2 | 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天津市武清区广厦中里等41个住宅小区内 |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武清区2023年广厦中里等41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范围:对武清区广厦中里等41个老旧小区进行提升改造,涉及206幢现状住宅楼,总建筑面积653673.46平方米,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屋面、建筑外檐、楼内公共区域、围墙、大门、消防设施、视频监控及小区室外道路、硬化、供水排水、供热、强弱电、燃气、停车位、照明、充电设施等提升工程(不涉及新增建筑面积及改变建筑外檐)。监理范围:按 “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工作内容,对本工程的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实行监理。总投资额243.0万元。 | | 2.4 |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3年06月05日 至 2026年01月15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3年06月05日 至 2024年01月15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4年01月15日 至 2026年01月15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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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驻场代表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兼任总监驻场代表,则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 ;(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有效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5)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驻场代表均应具有投标资格,并应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4、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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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 |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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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8日 至 2023年05月08日。 |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05月08日16时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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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4月28日至2023年05月0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代理机构联系,凡有意参与且符合公告第3.1款规定的投标单位,可将上述资料及报名确认单、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获取文件。 |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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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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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天津市武清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张凤武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雍阳东道9号
邮政编码: 301700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孔德明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武清开发区馨凯广场6号楼601室
邮政编码: 301700 联系人: 张工 电话:
传 真:
日期: 2023年04月28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武清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武清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王先生
电话: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武清区雍阳东道9号
天津市武清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 刘晓熙
电话: 82190151 传真: 82190151 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武清区市民服务中心602室
天津市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