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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中心曾都区城北新区幼儿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曾都区城北新区幼儿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湖北

-

随州市

发布时间:2023-05-03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随州市曾都宏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曾都区城北新区幼儿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曾都区城北新区幼儿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ZD-202304FJ-00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D-202304FJ-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曾都区城北新区幼儿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曾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以随曾发改审批〔2023〕71号、随曾发改审批〔2022〕226号、随曾发改审批〔2022〕2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市曾都宏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随州市曾都宏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曾都经济开发区周家寨一路与七里塘交叉口东北角
建设规模:项目拟征用土地面积9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149.52平方米,办学规模12个班,提供360个学柆;并配套建设预留用房、幼儿园活动场地、大门、围墙、室外道路、给排水、绿化等附属设施工程 。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项目拟征用土地面积9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149.52平方米,办学规模12个班,提供360个学柆;并配套建设预留用房、幼儿园活动场地、大门、围墙、室外道路、给排水、绿化等附属设施工程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6-01
合同估算价:1456.76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资质: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下列①或者②或者③业绩:①总建筑面积 4000 平方米及以上民用建筑工程设计业绩;②总建筑面积 4000 平方米及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业绩;③总建筑面积 4000 平方米及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施工和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 (3)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财务报告反映企业状况良好,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4)拟派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②拟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③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均应满足):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附查询结果截图;⑥.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附查询结果截图;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⑧.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③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④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5月04日至2023年05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2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评审后,招标人有权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资料进行核查,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和证据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包括资格证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项目管理团队养老保险证明、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等)为虚假材料,招标人报监督管理部门,并按有关程序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服务系统(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随州市曾都宏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地址:
随州市曾都区世纪大道孔坡佳苑(东门左侧)
地址:
随州市金三角森源荣御中央商业街5-106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付榛
联系人:
张新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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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5月03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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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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