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村廉租房室外维修排险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项目概况
太平村廉租房室外维修排险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1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SCG2023-NS004
项目名称:太平村廉租房室外维修排险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33,665.6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太平村廉租房室外维修排险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 833,665.6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833,665.68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833665.68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33,665.68 | 833,665.68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6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太平村廉租房室外维修排险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太平村廉租房室外维修排险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地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5月06日 至 2023年05月11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 全国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5月1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全国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5月1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安康市中心3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拆除原有挡墙463.11m³,恢复围墙45.8米、排水沟173米,拆除及恢复路面1465.6㎡,恢复挡墙47米、花池45.8米。
2、购买须知:使用捆绑陕西省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3、报名确认: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提供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邮箱( ** ),并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确认(以确认时间为准),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完毕后方可磋商文件;
4、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或未在网站上磋商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
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专区]中的《陕西省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6、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紫阳县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
地址: 安康市紫阳县城关镇环城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184号(贵豪华庭第1幢2单元15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江兢瞻
电话:
2023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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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S004-磋商公告-太平村廉租房室外维修排险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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