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临桂区秧塘工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设计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
-桂林市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桂林市临桂区秧塘工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设计服务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3002826003416 | ||||||
招标人 | 桂林市临桂区名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桂林市临桂区名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 委托招标 □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建设规模 | 项目用地面积为 18024.38 m?(合27.03亩),总建筑面积52400.39m?,总计容建筑面积43410.18m?,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35640.17 m?,园区配套商 业1846.51m?,配套幼儿园2178.50m?,公共配套服务用房3745.00 m?。根据项目区实际需要,配套建设道路、生态停车场、绿化、地面硬化、给排水及供水管网、室外电力、室外电信、室外消防、无障碍设施、围墙、信息化、路灯、交通等设施。 | ||||||||
开标时间 | 2023 年 5 月 4 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 年 5 月 5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 年 5 月 9 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 | ||||||
单位资质 |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 ||||||||
投标 报价 | 投标报价下浮系数 55 % | ||||||||
设计服务工期 | 125 日历天 | 质量 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潘利;( 注册 编号: 20204500586 ;身份证号: 13082819 ****** 3916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 防城港国际公共卫生合作保障基地项目( EPC ) 2、 五象投资大数据产业园 2 期 3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五合新校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4 、广西水产畜牧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5 、五象投资创新型信息产业基地二期 6 、兴业县人民医院新建设项目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 ||||||||
投标 报价 | 投标报价下浮系数 48.2 % | ||||||||
设计服务工期 | 125 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朱彤;( 注册 编号: 20014500164 ;身份证号: 45010319 ****** 2538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 广西财经学院武鸣校区一期建设 2、 贵港市港南区人民医院城区分院项目(一期)设计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 |||||||
单位资质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投标 报价 | 投标报价下浮系数 57.2 % | ||||||||
设计服务工期 | 125 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庞志宇;( 注册 编号: 20114500344 ;身份证号: 45010419 ****** 1518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 北海健康养生职业技术学院(一期) 2、 广西崇左市康养中心项目 ( 医疗部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桂林) 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 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桂林市临桂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55904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