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岛钢铁配套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广东
-广州市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东海岛钢铁配套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1610]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主)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
| 2 | (主)广东广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3 | 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4 | (主)广东九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 5 | (主)湛江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 6 | (主)广东强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未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条规定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 |
| 7 | (主)广东大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8 | (主)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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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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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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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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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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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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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广东省湛江市人民大道中泰华大厦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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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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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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