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潭县羊永镇太平村公共晾嗮场及砂砾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
-甘南州
业主单位
交易编号:YYZ-2023-001
- 临潭县羊永镇太平村公共晾嗮场及砂砾路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临潭县羊永镇太平村公共晾嗮场及砂砾路建设项目 ,根据 潭发改知字 【2023】87 号 文件《关于临潭县羊永镇太平村公共晾嗮场及砂砾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临潭县羊永镇太平村公共晾嗮场及砂砾路建设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砂砾路2条,共计长1.643km 公共晾晒场硬化650m2,错车道1处,C级波形梁护栏 88n m,道口桩8根,平面交叉2处,公示牌1块。
(三)施工地点:临潭县羊永镇太平村
( 四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五 )施工总工期: 30 日历天(开工日期:202 3 年 5 月10 日;竣工日期202 3 年 6 月9 日)。
二、投标人条件及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 以上企业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最新银行资信证明、裁判文书网无行贿查询截图等相关材料; 项目经理必须具 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资格证 书 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证及以上, 其他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二)投标人近 三 年(指201 9 年 10 月1日之后,以中标通知书的签发日期为准)承担过同类工程(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依据,新成立不到一年的公司业绩不做强制性要求)。
(三)项目机构组成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由持安全生产考核C证及以上的人员担任)、机械员、材料员均要求具有合格的岗位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四)中标单位在项目签署合同前(即项目成交后3日内)必须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公司资质及人员等相关证件、施工方案、工程造价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装订成册(一正两副)。
(五)投标单位报名后必须自行到项目建设场地进行实地踏勘,领取施工图编制施工方案及投标预算,未领取施工图直接编制并上传施工方案及投标报价的视为无效投标,不予审核通过。 本工按定额计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以招标公告和补充说明及施工图设计为依据。
(六)根据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办理相关投标事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甘南州网”网上注册,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进行投标登记。详见《甘南州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甘南州)”。
(二)网上报名请登陆甘南州中心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甘南州)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报名完成后,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关于本项目相关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六、投标报名及投标竞价截止时间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为:202 3 年 5 月8 日 17 : 00 :00时,竞价截止时间为:202 3 年 5 月11 日 13 : 59 :59时,在竞价截止时间前将资格要求文件上传至甘南州中心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甘南州)电子招投标系统并竞价,逾期不予受理。
七、招标人:临潭县 羊永 镇人民政府
地 址: 临潭县 羊永 镇
联系人: 雷文辉
联系电话:
临潭县 羊永 镇人民政府
202 3 年 5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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