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区大同街道界牌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标段补遗01号
四川
-成都市
青白江区大同街道界牌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标段
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补遗,请各投标人按补遗文件执行: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3 限制投标的情形
(18)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 未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接受信用评价管理的(仅适用于要求信用评价的);
2. 拟任项目经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其他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履行期间是指从工程项目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时间)的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在本项目其他标段担任项目经理的除外);
3. 在最近一年内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因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被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 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更正为:
(18)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 (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20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4分) | 施工内容重难点分析是否结合项目现状环境,是否有较强的针对性,分析是否合理、详细好得3.2-4分,中得2.4-3.2分,差得1.6-2.4分,无得0分。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4分) | 质量管理体系及措施是否完善,重点部分的控制措施是否合理、详细好得3.2-4分,中得2.4-3.2分,差得1.6-2.4分,无得0分。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4分) | 安全管理体系及措施是否完善,是否具有较好的疫情防控方案,重点控制措施是否合理、详细好得3.2-4分,中得2.4-3.2分,差得1.6-2.4分,无得0分。 |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4分)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及建筑垃圾减排和资源化利用计划与措施是否结合项目现场环境,是否全面、可行好得3.2-4分,中得2.4-3.2分,差得1.6-2.4分,无得0分。 |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4分) | 工程进度计划是否结合项目现场环境,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是否满足要求,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是否完善、可行好得3.2-4分,中得2.4-3.2分,差得1.6-2.4分,无得0分。 | ||
更正为: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 (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20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4分) | 施工内容重难点分析是否结合项目现状环境,是否有较强的针对性,分析是否合理、详细,优得4分,良得3-3.4分,一般得2.4-2.8分,差得1.2-1.6分,无得0分。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4分) | 质量管理体系及措施是否完善,重点部分的控制措施是否合理、详细,优得4分,良得3-3.4分,一般得2.4-2.8分,差得1.2-1.6分,无得0分。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4分) | 安全管理体系及措施是否完善,是否具有较好的疫情防控方案,重点控制措施是否合理、详细,优得4分,良得3-3.4分,一般得2.4-2.8分,差得1.2-1.6分,无得0分。 |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4分)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及建筑垃圾减排和资源化利用计划与措施是否结合项目现场环境,是否全面、可行,优得4分,良得3-3.4分,一般得2.4-2.8分,差得1.2-1.6分,无得0分。 |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4分) | 工程进度计划是否结合项目现场环境,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是否满足要求,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是否完善、可行,优得4分,良得3-3.4分,一般得2.4-2.8分,差得1.2-1.6分,无得0分。 | ||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增加条款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4 (5) | 信用得分评分标准(5分) | 投标人(所有进入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中开标当日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最高的企业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信用得分分值按其开标当日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与投标人最高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的比值乘以满分计算。 同类资质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的开标当日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的最低分作为联合体得分。 若招标项目所需为 水利工程 、 建筑 工程 、 市政公用工程 资质的,按照承担业务的投标人所属专业的开标当日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的权重折算分作为联合体得分。 即联合体信用分值= 水利工程 信用分值*A1+ 建筑 工程 信用分值*A2+ 市政公用工程 信用分值*A3 其中,A1:指 水利工程 信用分值权重,为:0.4;A2: 指 建筑 工程 信用分值权重,为:0.3;A3:指 市政公用工程 信用分值权重,为:0.3。 |
更正为:该增加条款删除。
四、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23年03月24日09时30分”修改为:“2023年04月06日09时30分”,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此时间的均作相应调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五、其余不变,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同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2023 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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