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美丽乡村公路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四川
-自贡市
**
**
富顺县美丽乡村公路建设项目富顺县美丽乡村公路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富发改发【2023】2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 ( 若有 ) 为 富发改发【2023】29号 。
2. 项目概况 **
**
2.1 项目业主: 富顺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 自贡市富顺县
2.3 项目规模: 富顺县美丽乡村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规划完成里程192.061公里,总投资112627.06万元
2.4 计划工期: 1095日历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6月
2.5 项目总投资: 112627.06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和省补资金
2.7 代理 项目估算金额: 112627.06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 1 申请人业绩要求: 近三年 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5 个 ( 0-10 公路桥梁类 类 似分类 项目业绩。
3. 2 拟任 本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近三年 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 3 个 ( 0-10 ) 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 %(0 - 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需提供带二维码工程类注册证书和工程类注册证书信息一致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截图)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2、拟任项目人员(4人):具有招标从业人员印章。注:(1)所有人员提供的从业资格信息应与《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从业资格信息一致,(2)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3)职称证书应提供证书完整评审资料及四川人社查验截图(查询.do)〕,注册类证书应提供带二维码可验证的电子注册证书扫描件,并符合相关执业证书要求。 。
3. 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 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人员、业绩、资格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所有提供在比选申请文件中的资料及证书都应符合相关条例条规;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比选公告发布时间至截止时间段内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代理诚信分截图)和财务管理制度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必要证明文件);3.类似项目个人业绩中人员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查询系统代理人员栏截图为准;4.业绩应提供业绩一览表并备注项目总金额;5.严格按照上述要求的人员、业绩数量提供资料,无目录、页码及人员和业绩汇总表且资料模糊不清的不予认可;6.如本项目因重大调整、变更导致项目未开展实施的,比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承担比选申请人的任何费用。 。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 的, 并同意 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 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 收费标准 下浮 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5月10日17时00分 至 2023年05月15日17时00分 ( 北京时间 ) 在 全国平台(四川省) ( ) 比选文件 ( 详见操作手册 ) 。
4. 2 申请人自 2023年05月10日17时00分 至 2023年05月16日10时00分 ( 北京时间 ) 在 全国平台(四川省) ( ) 上传比选申请文件 ( 详见操作手册 ) 。
4. 3 不收取 比选服务费。
5. 随机 抽取 中选人
5. 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 全国平台(四川省) ( ) 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 比选人通过 全国平台(四川省) ( ) 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 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 按规定随机 抽取 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全国平台(四川省) ( )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富顺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叶世开
电 话:
传 真:
2023年05月10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 2 ) 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 3 )第3. 1 款 、 第3. 2款 对申请人和拟任 本 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 为 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 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 4 )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 电子签章 )。
( 5 )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 批准 部门 同意 后 ( 若有 ) , 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
**
**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