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城发乡2023年示范村创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
-长春市
项目编号: JLBJ2301-GC0 5 -001
项目概况:
榆树市城发乡2023年示范村创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义村) 已由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3 0506 ]-0 114 号)批准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榆树市城发乡人民政府 ,项目资金来自 其他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榆树市城发乡2023年示范村创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义村)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 5 月 23 日1 0 时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JLBJ2301-GC0 5 -001 ;
项目名称:榆树市城发乡2023年示范村创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义村);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2.1429万元;
最高限价:112.1429万元;
采购需求:
1.工程建设地点:榆树市城发乡新义村;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俩个月内竣工,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4..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 均 为建筑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 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 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资质有效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 供应 商近三年(20 20-2022 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 2 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 2 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3 供应 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2.4 供应 商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提供 社保证明(近半年内任意 三 个月社保,须包含社保开户单位 名称及社保查询账号密码)且为唯一社保,并保证其内容真实性,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鲜章 ,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备案并且信息一致(提供网络查询截图)。
2.5 供应商 20 20 年至今 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2. 6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 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 8 与采购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 9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2.1 0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在近 三年(2020年-2022年)内投标人 ( 含法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 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 为。
三、 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磋商 文件时间:2023年5月12日上午8时30分至2023年5月18日下午16时00分;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潜在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到会议室(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五洲国际广场1#楼B座办公楼162 6 号 )现场报名并购买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家投标人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且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应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在国家企业信用公开系统查询确认;
3)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平台的电子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无在建承诺,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的电子证书并附查询网址,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6)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须包含社保开户单位名称及社保查询账号密码;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仿,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查询方式)且为唯一社保,并保证其内容真实性,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鲜章;
7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的网页截图;
8)提供3.10信誉要求证明资料;
9)中小企业声明函。
3、磋商文件、图纸售价:磋商文件每标段每套600元,售后不退。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 3 年 5 月 23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 点: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3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 间:202 3 年 5 月 23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 点: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3室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 《 中国 》 、 《 中国 》 、《长春市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 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树市城发乡人民政府
地 址:吉林省榆树市 城发街道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五洲国际广场1#楼B座办公楼162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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