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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流域新乐遗址文化遗产价值研究和辽河流域新乐遗址博物馆展览大纲招标公告

辽宁

-

沈阳市

发布时间:2023-05-15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沈阳市文物局)

(辽河流域新乐遗址文化遗产价值研究和辽河流域新乐遗址博物馆展览大纲)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河流域新乐遗址文化遗产价值研究和辽河流域新乐遗址博物馆展览大纲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0-03528

项目名称:辽河流域新乐遗址文化遗产价值研究和辽河流域新乐遗址博物馆展览大纲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250,000.00

最高限价(元):2,25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服务需求:

成果一:辽河流域新乐遗址文化遗产价值研究专题报告

主要内容:

( 1 ) 序章:简述大河流域(黄河流域、长江流域、辽河流域)与华夏文明起源与发展的背景关系。

( 2 ) 构建辽河流域史前文明价值体系框架:梳理中华文明起源阶段下辽河流域重要的史前遗址,构建下辽河流域史前文化的价值体系框架,提炼辽河流域在中华文明起源阶段的价值定位。

(3) 全面分析新乐遗址的遗产价值特征与载体现状,提炼新乐遗址的价值定位:进行国际视野下的遗产价值比较研究:全面分析新乐遗址的遗产价值特征,提炼对应支撑价值载体;系统对比新乐遗址与相关遗址的价值特征和载体现状,提炼新乐遗址及辽河流域的史前文化在中华文明起源阶段的价值定位。

成果形式:

研究报告正文、图纸、基础资料汇编。

成果内容二:辽河流域新乐遗址博物馆展览内容专题报告(含展陈策略研究)

主要内容:

(1) 提出展览选题。进行选题的初拟、论证及最终确认。

(2 ) 前期研究准备。基于新乐遗址遗产价值研究,提炼阐释重点。

(3) 展陈策略设计。根据选题和前期研究,构建叙事逻辑。

(4) 展览大纲编制。结合展陈空间、展品情况确定展示内容。

成果形式:

研究展览大纲文本、图纸、基础资料汇编。

付款方式及条件:

1).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金额的30%。

2).成果一《辽河流域新乐遗址文化遗产价值研究专题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开据合同金额的50%,提供正规发票)。

3).成果二《辽河流域新乐遗址博物馆展览内容专题报告(含展陈策略研究)》通过专家评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开据正规发票)。

4).乙方提交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的最终课题成果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开据正规发票)。

注:以上每期各阶段合同款支付前,中标人需出具有效发票及本阶段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的课题成果等相关材料。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项的情形,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6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5月22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7-3号曙光大厦C座20楼2001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也可报名后将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解密时间: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电子设备,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 4、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供应商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的方式。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363-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7-3号曙光大厦C座8楼815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彩霞街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 210500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晋莹、吕亚男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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