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瑞丰谷物有限公司2.7万吨粮食仓储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江苏
-盐城市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市
一、招标条件
本盐城市瑞丰谷物有限公司2.7万吨粮食仓储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0万元,招标人为盐城市瑞丰谷物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工程规模:盐城市瑞丰谷物有限公司2.7万吨粮食仓储项目,新建2栋总仓容2.72万吨的高大平房仓(混凝土排架结构、跨度22.5m)以及配套机械库(门式钢架结构、跨度18m)、道路、场地、绿化等,建筑面积5334.56㎡。总投资约2885.6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盐城市瑞丰谷物有限公司2.7万吨粮食仓储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盐城市瑞丰谷物有限公司2.7万吨粮食仓储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需具备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核准内容中应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等。如需检测项目超出中标人资质允许范围的,允许中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但其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或具有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培训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自2022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 ,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4.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3投标人属于江苏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按《关于在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精神执行。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6 业绩要求:类似检测项目是指至少承担过 1 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检测项目;(注: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文件中的第三方检测合同总金额为准。第三方检测合同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业绩的投标人名称、金额、工程规模及地点、工程内容、时间、检测报告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第三方检测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
3.7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 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9 检测机构在注册地以外县(区)进行异地检测时应到工程所在地检测主管部门备案。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年05月19日08时30分到2023年05月2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3日17时30分前携带单位行政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上有效的电子信箱信息)、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大丰区东方1号创意小镇 9-1号楼409 室报名,联系电话: 拨9分机82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5月30日15时30分
递交方式:指定电子邮箱(详见招标文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5月30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在盐城市中远世纪城 D 幢二层(入口位于银宝精品酒店西侧一幢楼的东南角)银宝集团开评标室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大丰港疏港航道西侧,长白山路东侧,通港大道北侧
2、服务期要求: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内容之日止。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现行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4、检测周期:根据施工进度进行,各项目的检测结果报告应在国家规定的检测期后7天内出具。
5、招标范围: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监测方案,并确保检测、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并通过工程所在地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确保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二、评标办法: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定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三、特别提醒:投标人中标后接受招标人的履约考评,考评得分低于一定分值,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制定的限制投标处罚规定。给予服务限制处罚。具体执行集团工程项目考评细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 号)、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 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会议的方法:电脑或智能手机可以搜索并安装“腾讯会议”,注册完成后点击“加入会议”,输入会议号,“您的姓名”按“单位简称+授权委托人姓名”格式填写,然后点击“加入会议”。会议系统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分钟开放。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电话:,部门: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本控制部,电话:。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瑞丰谷物有限公司
地 址: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农产品加工园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大丰区东方 1 号创意小镇
联 系 人:
电 话: —9-821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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