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流域闸站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安徽
-合肥市
开标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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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信息
| 项目名称: | 巢湖流域闸站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 ||
| 项目法人: | 巢湖管理局河道和工程管理处 | 项目地址: | 安徽省 |
| 立项批文名称: |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 项目审批单位: |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中心 |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 2023-04-21 14:27:02 |
公告正文
巢湖流域闸站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 巢湖流域闸站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1.3批文名称及编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2023年市级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暨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通知(合政办秘〔2023〕4号)
1.4招标人: 巢湖管理局河道和工程管理处
1.5项目业主: 巢湖管理局河道和工程管理处
1.6资金来源: 合肥 市级财政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 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巢湖流域闸站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2.2招标项目编号: 2023IFFBZ00722
2.3标段划分: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为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023IFFBZ00722
2.5建设地点: 安徽省
2.6建设规模: 本项目是响应水利部印发《关于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主要为进一步加强巢湖流域主要控制性枢纽工程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工程管理短板,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运行管理水平 。项目所在地涵盖合肥市、芜湖市、马鞍山市。
2.7项目投资估算 : 9800万元
2.8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 (1)项目建议书 、 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期限满足初步设计报告报批要求 ( 2023年 6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议书相关工作) ; ( 2 )初步设计报告服务期限:接招标人通知后 30 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及图纸,并满足初步设计审查、审批要求;( 3 )专项方案编制(如有) :满足项目报批需要 。
2. 9 招标范围: 依据有关规程、规范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相关专项及必要的项目规划)、方案设计 、 初步设计 报告 报批 及 其他设计阶段应完成的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前期相关资料收集、 协助办理工程建设手续、土地确权等相关工作 ,安全鉴定、 水闸安全复核、 勘探、测绘(含用地调查、套图等)、 信息化建设(安全监测及自动化设计等)、工程设计、工程管理设计、 环境影响评价、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以及立项】 ,根据设计需要进行必要的工程测量、地质勘探工作。 相关专题的编制、协助组织及配合审查工作;必要的科研试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初步设计评审 、 配合施工图审查、概算调整(如有) 等 需勘察设计单位配合的各种相关服务与工作。设计成果须满足业主及相关规范要求。
2. 10 项目类别: 工程服务
2.1 1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或 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或城市防洪)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
3.1.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或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或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 5 年,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 ( 以初步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 ) 以来 至少 具 有 1个 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 工程总投资额3000万元 及 以上的 含二级及以上水工建筑物的 水利水电工程 设计 项目。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至少在1个类似项目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
3.4 投标人 信誉 要求: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 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工程设计资质要求(3.1.1),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并符合3.2、3.3、3. 4、3.6 款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3)联合体非牵头人须满足上述工程勘察资质要求(3.1.2),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符合3. 4、3.6 款要求 。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 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 投标文件 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获取时间: 2023 年 4 月 21 日 至 投标截止 时间 。
5 .2获取方式:
(1) 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 2 )潜在投标人须登录 安徽合肥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 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 )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 5 .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 。
( 3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 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 咨询): 4009980000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 。
5 .3招标 文件价格: 0 元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 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5 月 12 日 11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 . 评标办法
本招标 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见 招标文件 第三章 “ 评标办法 ” 。
8 . 开标时间及地点
8 .1开标时间: 2023 年 5 月 12 日 11 时 00 分。
8 .2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2 楼 11 号开标室 。
9.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 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规定时间 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线 提出 或以其他书面形式 提出。
10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 在安徽合肥中心网站、安徽省监管网、 安徽省、 中国 上发布。
11 . 联系方式
11 .1招标 人
名 称 :巢湖管理局河道和工程管理处
地 址: 安徽省 巢湖市姥山路
邮 编: 238014
联 系 人: 韩工
电 话: 0551—82372093
11 .2招 标代理机构
名 称 :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2588号淮河科研中心12楼
邮 编: 230000
联 系 人: 何 工
电 话: 0551-6570 7327
11 . 3 电子交易系统
名 称 :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电 话: 400-998-0000
11 .4 电子服务系统
名 称 : 安徽合肥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 话: 0551-12345
11 .5 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 合肥市监督管理局
地 址: 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 、
1 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 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 3 .投标保证金账户 :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2023 年 4 月 21 日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9分1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3-04-21
-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04-21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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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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