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高速公路2023年-2025年隧道消防设施日常养护及零星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福建
-漳州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高速公路2023年-2025年隧道消防设施日常养护及零星修缮工程(二次招标)(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漳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漳州通广云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漳州通平漳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高速公路养护计划经费,招标人为福建省漳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漳州高速公路2023年-2025年隧道消防设施日常养护及零星修缮工程(二次招标)。
2.2 招标编号:FJMCZZ2023【代】0614 。
2.3 项目的建设地点:漳州市高速公路辖区。
2.4 项目的规模:投资额约为779063.99元/年(不含税)。
2.5 项目的计划工期:施工计划工期为36个月,逐年考核,逐年签订合同,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6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6.1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包含2023年-2025年隧道消防设施日常养护及零星修缮工程(二次招标)(分为包干和非包干两部分)、定期更换项目两项内容,内容涵盖隧道消防设施的经常性检修和定期检修、专项工程、路产损坏修复、应急抢险等项目施工。
2.6.2本项目共分为 1个标段,本次共招标1个标段,中标后需分别与所属路段的业主公司签订施工合同。
2.6.3为完善高速公路隧道消防设施,及时处置隧道消防安全隐患,小额专项工程(原则上单处或单项总额在15万以下)和应急抢险工程原则上可直接委托中标人负责实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需满足以下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投标人拟派驻人员须包括项目负责人(具备路桥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以上职称)、持有安全员证的安全员、维护人员各至少一名,且至少必须有一人持有电工证。
以上人员且应是独立投标人的本单位在岗员工,本单位正式在岗人员的认定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上所署单位为依据【必须附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交社保费(在投标截止期之前的三个月内出具的且自出具当日之前缴费时间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证明书彩色影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1.4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未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的按无效标处理。
3.1.5 历年来在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或交通系统所属企业中或工程项目上,因违约或违法经营等原因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被证实为不诚信经营的不良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或取消入选资格。(须提供承诺书)
3.1.6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书)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运营高速公路相关施工作业经验(提供合同或结算等证明材料),且具备近3年以来(2020年2月-2023年2月)从事隧道消防设施日常养护及零星修缮工程施工累计业绩必须达到人民币150万元以上。福建省内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及结算资料为依据,提供原件备查,若为复印件的需加盖业主单位公章证明。福建省外业绩:提供可网查投标人中标信息的合法正规招标网站的网址(投标时提供截图文件)或项目中标通知书,及与业主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及结算资料,提供原件备查,若为复印件的需加盖业主单位公章证明;招标人将通过投标人提供的网址及合同结算等资料对投标人业绩进行核查。业绩认定时间、金额以结算资料上的时间和金额为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同一施工标段范围内的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服务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不得为同一法人或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至 2023年 5 月 26 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至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钟法路龙宝花园1幢2单元304室以无记名方式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
4.2 招标资料售价人民币2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本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应为密封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6 月 14 日 9 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的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钟法路龙宝花园1幢2单元304室开标室。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福 建 省 高 速 公 路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门 户 网 站等媒体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漳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朝阳镇物华路2号漳州北高速收费站新大楼三楼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小陈 ,电话:
邮箱: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钟法路龙宝花园1幢2单元204室、304室
监督部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漳州管理分公司纪检监察室
电话号码:
2023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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