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天等镇现代农业产业及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
-崇左市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 名称 | 天等县天等镇现代农业产业及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一、二、三、四)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4002886002080001001 | ||||||
招标人 | 天等县天等镇人民政府 ( 需 盖 企业 章 及法人签字 ) | ||||||||
建设 单位 | 天等县天等镇人民政府 | ||||||||
代建单位( 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解锁 ( 需 盖 企业 章 及法人签字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1)建筑工程: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570.28平方米,其中富硒米配套1178.98平方米、农贸批发市场大棚131平方米、数字乡村驿站163.96平方米、公厕96.34平方米。(2)基础设施工程:园路及场地铺装面积为19555平方米,其中道路白改黑/彩8950平方米、巷道2750平方米、骑行绿道1750 平方米、土渣石路536平方米、活动广场及园路铺装2010平方米、篮球场429平方米,地坪3130平方米,以及微菜园栏杆、仿木护栏、屯内绿化、休闲廊架、景观亭、单脚亭驿站、围墙美化、水电配套等基础设施建设,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为准。 | ||||||||
开标时间 | 2023年5月22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崇左市中心 (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 服务中心综合楼 5 楼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 年 5 月 22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 年 5 月 25 日 | ||||||
预中标人 | 需解锁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仟伍佰叁拾柒万柒仟伍佰柒拾柒元捌角贰分 (¥ 15377577.82 )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现行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石铭艺(注册编号: 桂245212200961 ;身份证号: 452624 ******** 0045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赵崇志 ( 桂建安C(2022)0006527 ; 身份证号: 452131 ******** 0311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 、企业 诚信综合评价分 (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奖 项) | 业绩:1、 天等县龙茗镇桥皮村百龙屯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54.91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仟伍佰叁拾柒万伍仟伍佰柒拾柒元捌角贰分 (¥ 15375577.82 )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现行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覃旭玲 (注册编号: 桂245141439710 ;身份证号: 450821 ******** 0507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周澜兰 ( 桂建安C3(2016)0004611 ; 身份证号: 450421********8043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 、企业 诚信综合评价分 (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奖 项) | 业绩: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55.91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仟伍佰肆拾万零伍仟叁佰贰拾陆元玖角叁分 (¥ 15405326.93 )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现行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陈前胜 (注册编号: 桂245141656013 ;身份证号: 450321 ******** 551X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明霞 ( 桂建安C3(2021)0001153 ; 身份证号: 451221 ******** 0484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 、企业 诚信综合评价分 (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业绩: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52.91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国、全国平台(广西 . 崇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国 (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 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 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天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需解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