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地方储备粮仓库扩建项目设施设备及系统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汕头市
汕头市澄海区地方储备粮仓库扩建项目(二期)设施设备及系统工程采购(第二次) 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汕头市澄海区地方储备粮仓库扩建项目(二期)设施设备及系统工程采购(第二次)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汕头市澄海区港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业主为 汕头市澄海区粮食收储中心 , 招标项目资金 来 自 财政资金 ( 资 金 来 源 ) , 出 资 比 例为 100% 。 该 项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件,现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汕头市澄海区地方储备粮仓库扩建项目(二期),拟建 6 栋 1 层平房仓, 1 栋 1 层设备配套用房, 1 栋 1 层地下泵房,总建筑面积 8232.23 ㎡,总计容建筑面积 12210.73 ㎡, 现需 采购所需 设施设备及系统工程 。
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的 设施设备及系统工程 包括智能化软件 系统 、 智能 出入库系统、 智能仓储系统 - 粮情测控系统、 智能仓储系统 - 气体检测系统、智能安防系统、展示中心系统、中心控制机房系统、 网络及 综合布线系统、制氮系统及熏蒸系统、通风系统、进出仓输送 清理设备 系统等粮库智能化相关设备的供货、检验、配合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见 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
2.2 交货地点
汕头市澄海区溪南镇狮山原澄海糖厂厂址。
2.3 项目期限要求
★供货及安装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20日历天 。
★ 质保期 : 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 1 年(设备厂家保修期超过一年的按厂家保修条例质保),质保期内中标人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 60 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对于 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2 具备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4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
3. 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6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3 年 5 月 25 日至 202 3 年 5 月 31 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 9 时 0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4 时 3 0 分至 1 6 时 3 0 分(北 京 时 间 , 下同 ) , 在 (汕头市龙湖区春泽庄中区 17 幢嘉华大厦 1 6 04 ) ( 详细 地 址 ), 持 以下资料一式二份 购买 招标 文件 : 营业执照 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 单 位 介 绍 信 (加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 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3 年 6 月 14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 (汕头市龙湖区春泽庄中区 17 幢嘉华大厦 1 4 04 )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将予以拒收。
5.3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 3 年 6 月 14 日 14 时 30 分至 15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5.4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 )、(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汕头市澄海区港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东港路 18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汕头市龙湖区春泽庄中区 17 幢嘉华大厦 1 6 04
联 系 人: 郑 工
电 话:
招标人: 汕头市澄海区港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202 3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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