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宁中学美术工作室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江苏
-南京市
南京市建宁中学美术工作室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市建宁中学美术工作室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 26 号浦江大厦 11 楼 A 座 1102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3 年 6 月 5 日下午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 JSTD20230524 。
1.2 项目名称:南京市建宁中学美术工作室改造工程。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 280800 元。
1.5 最高限价: 280610.54 元(超过此限价做废标处理)。
1.6 采购需求: 包含但不限于拆除、装饰、安装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1.7 合同履行期限: 40 日历天 。
1.8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财务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书)。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 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的通知》(宁财购通 [2021]5 号),针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可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仍须按投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a)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b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c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 2 )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代替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 3%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 1 )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证书。(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及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3 )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本工程(提供承诺书原件)
( 4 )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未被列入红牌、黄牌警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若未提供承诺书,视为列入,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 5 )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 〕第 6 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 2019 〕 233 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若未提供承诺书,则视为不达标,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 6 )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招标代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 2023 年 5 月 25 日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现场获取( 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 26 号浦江大厦 11 楼 A 座 1102 室 )。
3.3 邮箱获取:将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邮箱主题填写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支付宝账号为: 。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通过获取资料审核,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注:报名单位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记录截图与报名资料一起发送至获取邮箱,付款时请备注相关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报名资料审核通过,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3.4 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 / 份(¥ 100 元 / 份),售后不退。
3.5 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
( 1 )报名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 2 )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是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上述报名要求提供的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报名都可能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6 月 5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 26 号浦江大厦 11 楼 A 座 1105 )。
4.3 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并递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5.1 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2 开启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 26 号浦江大厦 11 楼 A 座 1105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现场踏勘
本工程不组织集中踏勘,但供应商应自行踏勘现场,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地下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施工、投标报价等的因素,且供应商应对自行获得的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因此所需费用和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工程现场为由,提出额外的赔偿、补偿、增加费用和延长合同履行期限等要求。
7.2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 [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 )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 1 )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 2 )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 3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友情提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 ;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7.3 响应文件份数
( 1 )纸质响应文件份数:共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每份响应文件必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 2 )电子响应文件份数:共壹份,以 U 盘为载体存储。
7.4 公告媒体
( 1 )本磋商公告在江苏省( http : // )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https : //njgc.jfh.com/ )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 2 )若有关本次磋商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本磋商公告在江苏省( http : // )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https : //njgc.jfh.com/ )公示发布,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7.5 政策功能
(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 2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
( 3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 4 )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 )采购人: 南京市建宁中学 ;
( 2 )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幕府南路孙家洼 82 号 ;
( 3 )联系人: 陶老师 ;
( 4 )邮编: 210000 ;
( 5 )联系电话: 。
8.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 )采购代理机构: ;
( 2 )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 26 号浦江大厦 11 楼 A 座 1105 室 ;
( 3 )联系人:;
( 4 )邮编: 210000 ;
( 5 )联系电话: 。
8.3 项目联系方式
( 1 )联系人:;
( 2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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