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华安西陂国有林场营林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
-漳州市
为加强林业生产管理,根据《漳州市市级以上财政林业专项资金实施办法》要求,现将我场下阶段整地造林抚育任务向社会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营林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人:福建省华安西陂国有林场。
2、项目名称:福建省华安西陂国有林场抚育作业项目。
3、招标标的:详见附表(投标价含结算发票税费和安全措施经费等)。
二、报名条件与要求
(一) 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资质。
(二) 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且标明“原件复印”)到华安西陂国有林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要求的方可参加报名投标,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与投标的时间、地点
(一)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31日5个工作日;
(二)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31日18时止。
(三)报名地点:有意参加竞标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华安西陂国有林场资源培育科报名,并领取《招投细则》和《投标签》。
(四)保证金
有意参加竞标者应交纳竞标保证金 壹仟元 整,并于规定时间报名投标。本次投标采用公开标底,投标价要低于林场标底,最低者中标,高于林场标底为无效标,若出现最低金额两人或两人以上相同金额时,在开标后现场叫标,以叫标最低价为中标者。中标后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金,如不中标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户 名:福建省华安西陂国有林场
开户行:华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湖林信用社
账 号:9081 1170 1001 0000 001502
保证金存入户名必须与投标企业名称一致。
(五)合同签订
中标人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与华安西陂国有林场签订《营林生产承揽合同》、《道路维修合同》,合同签订后,无特殊情况,中标者必须在5天内组织10个以上正常劳动力进场作业,否则,视为违约并自动放弃中标权,华安西陂国有林场有权没收中标者履约保证金 壹仟元 。
(六)投标方式、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采用竞标者自行将标书交到林场的方式投标,定于 2023年6月1日 上午 9时前 竞标者应自行填写《投标签》并密封好,自行到林场交标,交标地点为华安西陂国有林场资源培育科,超时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改变,另行通知)。
(七) 开标时间、地点
2023年6月1日上午10时于华安西陂国有林场三楼会议室开标。
(八)其他事项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九)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报名联系人:陈英强、 邹铿聆、许新南、陈辉明
联系电话:
四、本公示解释权归福建省华安西陂国有林场
福建省华安西陂国有林场
2023年5月25日
附表
标的 | 工区 | 班号 | 面积 | 树种 | 作业项目 | 营林项目 |
标的1 | 新建 | 26-3(2) | 15 | 木荷 | 抚育(施肥、全锄、割草) | |
标的2 | 路亭 | 13-6 | 58 | 油杉*阔 | 抚育(施肥、全锄二次) | |
标的3 | 路亭 | 18-5 | 105 | 柳杉*杉 | 抚育(施肥、全锄、割草) | |
标的4 | 前坑 | 3-1(2);4-1(2) | 41 | 杉*阔 | 抚育(施肥、割草二次、修枝) | |
标的5 | 前坑 | 4-1(1) | 8 | 杉木 | 割草 | |
标的6 | 路亭 | 16-4 | 60 | 阔叶树 | 抚育(割草、修枝) | |
标的7 | 洋坑 | 27-2;26-3 | 46 | 杉*阔 | 割草 | |
标的8 | 新建 | 6-2(2) | 14 | 杉木 | 割草 | |
标的9 | 洋坑 | 32-2;32-2(1) | 210 | 杉木*阔 | 抚育(割草、修枝) | |
标的10 | 路亭 | 35-1,5,6 | 243 | 杉木*阔 | 抚育(割草、修枝) | |
标的11 | 路亭 | 11-9;16-1;10-2(3) | 87 | 杉木*阔 | 抚育(割草、修枝) | |
标的12 | 路亭 | 19-1 | 246 | 木荷 | 割草 | |
标的13 | 新建 | 30-13 | 201 | 杉木*阔 | 修枝 | |
标的14 | 西陂 | 焊条厂至18-4;18-3至13-3 | 实测 | 修路 |
备注: 投标价含结算发票税费和安 全措施 经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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