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黄高铁九华山站站前广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安徽
-池州市
业主单位
施工合同金额8%
池黄高铁九华山站站前广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次)
澄清与修改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
现对 池黄高铁九华山站站前广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次) (项目编号: CZQ12023037-1 ) 更正与修改 如下:
本项目合同条款 2.5 新增内容: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是。
发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额度 :施工合同金额 8%。
发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 :可以采用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证、保险公司保险单、第三方担保、用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替代等方式。
发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时间 : 在取得施工许可证3 个月内办理。
:
《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
注:此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等同法律效应,请投标人及时。
202 3 年 5 月 29 日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