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河北
-石家庄市
【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监理 已由 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泓之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区财政资金占比100.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泓之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项目厂址选择位于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内现状污水处理厂东邻,新增用地面积17338.87平方米,约26亩。
2.2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自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满。 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阶段监理;具体监理工作内容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及国家、河北省的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 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6-18 09:30 至 2021-07-09 0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 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07-09 10: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 |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曹美琳 | 联系人: | 王靖 |
| 电话: | 0311-85157289 | 电话: | 13113899735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111@qq.com | 电子邮件: | hbzczb2003@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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