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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电动车配件园三期配套工程丰县电动车配件园三期配套工程消防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

徐州市

发布时间:2023-05-11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江苏鑫诚电动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丰 县电动车配件园三期配套工程消防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丰县电动车配件园三期配套工程消防项目 已由 丰县行政审批局丰行审备【2020】27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鑫诚电动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丰县电动车配件园三期配套工程消防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丰县电动车配件园三期内

2.1.2建设规模:丰县电动车配件园消防改造占地面积约2500亩(约167万m2)。

2.1.3合同估算价:约2400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1.5 其他: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2.1.6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丰县电动车配件园一、二、三期室外消防管网及道路修复工程,二、三期消防水池、泵房工程, 具体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具备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级(含)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不 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8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9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html)。(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丰县信用管理机构,监督电话: 、、 。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5 月 11 日至2023 年 5 月 23 日09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2)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栏。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3年 5 月 23 日09 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 徐州市平台 上发布。

10. 其他:

10.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 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配备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执行。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鑫诚电动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址:徐州市丰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高新创业园9号楼

址:徐州市和平路64号帝都大厦26楼

联 系 人:徐主任

联 系 人:路工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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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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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5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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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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