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或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投医疗产品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或备案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完整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截图,信息生成时间和截图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供应商可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但不得就本项目内容拆分投标,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所列示内容;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