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留县东买里镇庭院灌溉渠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新疆
-伊犁州
巩留县东买里镇庭院灌溉渠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巩留县东买里镇庭院灌溉渠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已由巩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巩发改基字〔2023〕16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100.0%,项目法人代表为海依拉提·阿合买提亚尔,招标人为巩留县东买里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巩留县东买里镇
2.项目规模:新建庭院灌溉渠50公里及附属设施建设。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A65400039001 | 巩留县东买里镇庭院灌溉渠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 93 | 1000.0 | 新建庭院灌溉渠50公里及附属设施建设。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本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06月05日至2023年06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平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25日16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中心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巩留县东买里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巩留县东买里镇 | 地 址 | 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9楼 |
| 邮 编: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马主任 | 联 系 人: | 王工 |
| 电 话: | 电 话: |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监督单位: | 巩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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