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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甸镇乡村治理示范创建项目-黄松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云南

发布时间:2023-06-06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兰坪县通甸镇人民政府

通甸镇乡村治理示范创建项目-黄松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EPC)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通甸镇乡村治理示范创建项目-黄松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EPC) 58afcccd-0a18-4d4b-b8ce-8bab2638d4bf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58afcccd-0a18-4d4b-b8ce-8bab2638d4bf
建设规模:1、新建污水主管 5098m,其中混凝土包封管段 220m,检查 井 93 座,沉泥井 103 座;污水接户管 4459m,管径 DN150-DN200,接户检查井446座,化粪池115座。新建人工湿地两座,单座50m³/d;2、新建公厕 2 座,其中通甸镇黄松村新建农村公厕 1 座,河边村新建农村公厕 1 座,单座建筑面积为 30m2,层高 3.3m;3、新建村民议事点 2 处,分别为“院坝会”议事场地(346m2)和阳光议事亭(76m2),外立面喷涂提升改造 3594.79m2,木栅栏 118.5m,候车点 50 个,绿化景观提升 280m2 等招标规模具体内容以设计施工图所示内容为准。 58afcccd-0a18-4d4b-b8ce-8bab2638d4bf
行业分类:市政工程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兰坪县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06-06 00: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兰坪县农业农村局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兰坪县通甸镇人民政府经办人:和云
办公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左翠
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3300202300093001001
标段名称:通甸镇乡村治理示范创建项目-黄松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06-12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6-28 09:00
开标地点:兰坪县开标室1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72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通甸镇乡村治理示范创建项目-黄松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EPC); 2.2 项目概况:建设内容: 1、新建污水主管 5098m,其中混凝土包封管段 220m,检查 井 93 座,沉泥井 103 座;污水接户管 4459m,管径 DN150-DN200,接户检查井446座,化粪池115座。新建人工湿地两座,单座50m³/d;2、新建公厕 2 座,其中通甸镇黄松村新建农村公厕 1 座,河边村新建农村公厕 1 座,单座建筑面积为 30m2,层高 3.3m;3、新建村民议事点 2 处,分别为“院坝会”议事场地(346m2)和阳光议事亭(76m2),外立面喷涂提升改造 3594.79m2,木栅栏 118.5m,候车点 50 个,绿化景观提升 280m2 等招标规模具体内容以设计施工图所示内容为准。 2.4 项目地点:兰坪县通甸镇黄松村; 2.5 项目总投资:720万元;(建安费约为:700万元) 2.6 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方案规划设计、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审查工作、配合建设单位并取得相关单位的批复、施工图设计(含概算、预算)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更改及后续服务;2、施工部分:完成设计施工图定稿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 2.7 计划工期:5个月(含设计、施工所有工作内容); 2.8 质量要求:设计部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须一次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施工部分:符合市政公用工程统一验收标准及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2.9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0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应自行决定并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5)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资质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1)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设计类似业绩指投标人2019年至今承担过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类似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施工类似业绩指投标人2019年至今承担过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2年1月后成立的提供资金证明或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3.4项目总负责人: 投标人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5施工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需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6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二级或以上建筑师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7信誉要求: (1)、投标申请人近年(2019年1月-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19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2019年至今所涉及的工程项目没有发生过重大以上(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且投标申请人与招标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云南)”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为2个或以上,联合体各方均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牵头负责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 3.9施工现场人员配备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中“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应自行决定并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5)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1、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施工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需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二级或以上建筑师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业绩要求:业绩要求:设计类似业绩指投标人2019年至今承担过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类似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施工类似业绩指投标人2019年至今承担过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其他:1、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2年1月后成立的提供资金证明或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2、信誉要求: (1)、投标申请人近年(2019年1月-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19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2019年至今所涉及的工程项目没有发生过重大以上(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且投标申请人与招标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云南)”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为2个或以上,联合体各方均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牵头负责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 4、施工现场人员配备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中“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应自行决定并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5)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6-28 09:00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公告 2023-06-04 15:07:10
2招标公告发布审批表 2023-06-02 16:56:31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信息网”。
(1)企业需在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1.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2.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1.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1.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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