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气象台辽宁省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中心海洋气象综合保障二期工程2023年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
-沈阳市
项目概况
辽宁省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中心海洋气象综合保障二期工程2023年建设项目(辽宁沿海经济带海洋气象监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20230151
项目名称:辽宁省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中心海洋气象综合保障二期工程2023年建设项目(辽宁沿海经济带海洋气象监测)
预算金额:5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在“辽宁短临预报预警一体化业务系统”(以下简称“一体化系统”)的基础上,增设辽宁沿海经济带海洋气象监测子系统,开发雷暴大风、冰雹、大雾监测模块,主要实现以下功能:
(一)基于多源观测资料的雷暴大风监测模块
应用海洋风场多源观测资料,改进基于自动站与雷达资料的雷暴大风识别算法;形成辽宁沿海地区及海区分级雷暴大风监测分析产品;升级一体化系统,实现辽宁沿海地区及海区的雷暴大风监测分析及自动报警功能。
(二)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冰雹监测分析模块
应用S波段双偏振雷达资料,基于贝叶斯分类法、线性回归等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冰雹监测识别的训练模型,研发C波段、X波段双偏振雷达资料的训练模型接口;形成辽宁沿海地区及海区冰雹监测分析产品;升级一体化系统,实现辽宁沿海地区及海区的冰雹监测分析及自动报警功能。
(三)基于FY4A/B卫星资料的大雾监测模块
应用FY4A/B卫星资料的长波红外、中红外和可见光等数据,基于“阈值判别”方法改进大雾识别算法;升级辽宁沿海地区及海区大雾监测产品;升级一体化系统,实现辽宁沿海地区及海区的大雾监测分析及自动报警功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开发部署并具备验收条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开发部署并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7日 至 2023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方式:现场领取(可采用邮件报名方式,具体电话咨询)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二、适用于邮件领取方式
发送邮件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至: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报名信息表(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移动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气象台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南路38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联系方式:、郭晓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晓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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