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眼工程建设暨新一代雪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盐城市
特别提醒:
盐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慧眼工程”建设暨新一代雪亮工程建设项目在“”、“盐城市”获取 招标 文件,并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慧眼工程”建设暨新一代雪亮工程建设项目
2 、项目编号: JJCG-2301-001-02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预算金额:人民币 819.071 万元。
5 、最高限价:人民币 819.071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 、采购需求:盐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慧眼工程”建设暨新一代雪亮工程升级及 运行维保项目 ,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视频监控、存储、安全设备、光纤线路等相关设备及配件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维保、售前、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项目需求,采购人保留对上述采购规模进行调整的权利。
7 、工期(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120 个 日历天 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中标人不得以合同未签订无法供货为由延长工期)。
8 、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质保期(维保)不少于 5 年( 含软件 终身升级)。
9 、本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网络运营商或其分(支)公司;或具有“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建设、改造、经营、维护和管理”能力的网络 运行商或其分(支)公司。
2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所属系统内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 6 个月均已在本单位所属系统内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 2015 年 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 2015 年 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所属系统内的单位缴纳)。 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标。
三、采购文件发售(获取)信息 :
1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即 2023年 6 月 15 日截止。
2 、地点: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 CA 证书后登录“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本项目招标文件。 (投标制作客户端已更新至 V2.1 新版本,请更新 , 如不更新会影响投标 )
3 、方式:登录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4 、售价:免费。
注意事项:
( 1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供应 商注册 登记手续。注册流程详见“盐城市”“协议供货及资料”栏目中《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地址: ,或前往“盐城市”“供应商注册”点击进入。
( 2 )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务必前往“盐城市”“供应商公示”查询是否完成注册登记。
( 3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发布的更正公告。
( 4 )本项目采取 “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 模式,开标当日无需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到达开标现场。
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 CA ”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麦克风和音响,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演示),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6 月 29 日 9 时 00 分。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2.1 递交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网址: 。为防止因开标前集中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的网络拥堵,导致投标人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在开标前 尽早上传。
2.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拒收并退回。
3 、开标时间: 2023 年 6 月 29 日 9 时 00 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 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盐城市盐都区府西路 1 号市行政服务中心 4楼窗口办理, 12 号窗口电话: 、 ; 8 号窗口电话: ( 微信同号)、 QQ : 1321833706 、座机: )。根据《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 “ 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 中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客服 QQ: 1582501953 、 3262271258 )。
2 、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 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提交 );纸质投标文件一式四份(评审结束后由中标候选人送达或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
3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 、 本项目 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七、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采购人名称:盐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吴警官
电话:
地址:盐城市盐 渎 东路 86 号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东座 3A 楼招标代理部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本采购文件使用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4 小时制;使用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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