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瑶族自治县湘桂设施蔬菜出口基地项目澄清公告
广西
-贺州市
各潜在投标人:
富川瑶族自治县湘桂设施蔬菜出口基地项目(一期)(项目招标编号: FTJT2023-G-009 ),现对该项目作出以下澄清:
一、招标公告
原《招标文件》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富川瑶族自治县湘桂设施蔬菜出口基地项目(一期) 已由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富政函【2023】3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 (项目业主 ) 为 ,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及社会投资; 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80% ,社会投资 2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现澄清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富川瑶族自治县湘桂设施蔬菜出口基地项目(一期) 已由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富政函【2023】3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 (项目业主 ) 为 ,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 业 主自筹资金 及社会投资;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业主自筹 资金80%,社会投资2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书”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 60% 。
预付款支付期限:签订施工合同、开工令发出后七个工作内一次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30%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一次性扣还。
现澄清为: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 60% 。
预付款支付期限:签订施工合同、开工令发出后七个工作内一次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60%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一次性扣还。
三、原招标公告“ (招标清单)富川瑶族自治县湘桂设施蔬菜出口基地项目(一期) .xls ”有误,现重新上传, 1 。
《 招标文件 》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补充说明通知!
招标人: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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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3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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