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龙池水源村至洪安公路工程监理答疑补遗文件
重庆
项目编号:50024120230518001010101
秀山县龙池水源村至洪安公路工程(平马至洪安段) 监理补遗澄清 文件 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秀山县龙池水源村至洪安公路工程(平马至洪安段)监理” 招标 文件补遗澄清通知如下:
一、 补遗部分
1、 将招标文件中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业绩要求 3.1业绩时间要求” 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修改前:
3.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3年,指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修改后:
3.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3年,指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交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2、 将招标文件中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 业绩要求 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修改前: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竣工时间、工程类别、项目金额(如有)、工程规模(如有)的信息,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监理业务手册)体现的信息为准。(投标人若同时提供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和监理业务手册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体现的信息为准。)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业绩无效。
修改后 :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竣工时间、工程类别、项目金额(如有)、工程规模(如有)的信息,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交工验收证明材料)体现的信息为准。(投标人若同时提供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和交工验收证明材料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 交工 验收证明材料体现的信息为准。)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业绩无效。
注:已发出的 招标 文件与本次 答疑补遗 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次 答疑补遗文件 为准 。
招 标 人 :重庆市秀山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2023年06月05日
[50024120230518001010101].CQ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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