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北国奥特莱斯商城有限公司项目采购招标舞台灯光、音响、LED屏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石家庄市
河北北国奥特莱斯商城有限公司(北国水世界)项目采购招标(二) 舞台灯光、音响、LED屏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北国奥特莱斯商城有限公司(北国水世界)项目采购招标(二)已由 无 以 无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北国奥特莱斯商城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北国奥特莱斯商城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采购内容(含设计、采购、安装)包括以下几项: 1 、舞台灯光; 2 、舞台音响系统; 3 、 LED 显示屏; 4 、 101 栋一层室内音响、 101 栋水乐大厅音响、正门广场音响。
以上各项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 “ 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同一品牌可以有一个及以上投标人); 3、投标人近3年(2015年01月01日—2017年12月31日)至少具有1项单个合同金额大于12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须是包含音响系统、舞台灯光、LED显示屏设备(至少包含其中一项)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项目实施的成功经验; 4、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证书、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证书; 5、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 6、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近6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证明资料(授权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近6个月的缴纳记录); 7、在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 接受 代理商投标。 资质, 投标人近3年(2015年01月01日—2017年12月31日)至少具有1项单个合同金额大于12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须是包含音响系统、舞台灯光、LED显示屏设备(至少包含其中一项)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项目实施的成功经验; 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3-07 至 2018-03-13 ,每日上午 9:30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山大街与镇宁路交叉口东北角)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则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则不提供)、被授权人报名时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投标人为报名人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投标人近3年(2015年01月01日—2017年12月31日)具有类似项目须包含音响系统、舞台灯光、LED显示屏设备(至少包含其中一项)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项目实施的成功经验,并须提供1项单个合同金额大于120万元的合同完整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包含合同双方名称页、价款页、供货清单页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为完整合同原件,且原件与复印件保持一致;类似项目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中标公告截图复印件一份并提供网址备查,三项缺一不可。 以上证件报名时均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注: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投标单位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后即可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登录进行报名、招标文件,请及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进行注册(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5138702),未及时注册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2、本次招标文件实行网上发售,因此涉及到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在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信息的。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3-28 09:30 ,地点为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山大街与镇宁路交叉口东北角)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企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铜冶镇青龙山大道88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52号金源商务广场A座11层 |
| 邮编: | 邮编: | 050000 | |
| 联系人: | 高先生 | 联系人: | 王世杰 |
| 电话: | 0311-89179713 | 电话: | 18632192303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zqhgczxztb@163.com | |
| 网址: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河北中企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账号: | 账号: | 5036000104002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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