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生活垃圾转运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宣城市
绩溪县生活垃圾转运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时间: 20230531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
| 招标人 | 名称:绩溪县绩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龙川大道201号(四楼) | |||
| 代理机构 | 名称:需解锁 地址:绩溪县华阳镇望徽路5号四楼 | |||
| 项目名称 | 绩溪县生活垃圾转运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 |||
| 项目编号 | JXX-GC-GK-2023503 |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5月30日09时00分 | |||
|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排序按中标候选人名称笔画顺序 (首字笔画相同,按第 2字笔画,以此类推)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 需解锁 ( 联合体:安徽润方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甲 2号;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家朋乡和阳村枫川村 投 标报价: 19137659.28 元 工期(交货期): 180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12分 | |||
项目负责人: 孙俊健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 一 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京 11120需解锁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企业资质: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 ) 昭阳区 三善堂临时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 ( EPC ) ( 2 ) 铜陵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转运处理项目 企业奖项: / 项目负责人奖项: / 其他: / | ||||
| 中标候选人 | 需解锁( 联合体:安徽弘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祁门路 3966号;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何川小区198号 投标报价: 19151115.06 元 工期(交货期): 180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16分 | |||
项目负责人: 胡敬平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 一 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需解锁05136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企业资质: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长丰县水湖镇张祠、城北公园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 (2) 四平市城区垃圾处理项目(四平市铁东区陈腐垃圾堆放场) 企业奖项: / 项目负责人奖项: / 其他: /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需解锁 ( 联合体:安徽祥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枣山路 116号鸿基景苑23楼02号;安徽省宣城市宣州经济开发区麒麟大道15号 投标报价: 19183106.85 元 工期(交货期): 1 80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98.11分 | |||
项目负责人: 黄静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 一 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 贵 需解锁07447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企业资质: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婺源县垃圾填埋场生态封场再利用 (二期)垃圾填埋场封场覆绿项目; (2) 垃圾填埋场后期完善( 1-6号池封场)工程施工 企业奖项: / 项目负责人奖项: / 其他: /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2023年05月31日至2023年06月05日 |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 人:需解锁,联系 电话: 需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人:章工,联系 电话: 需解锁 。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 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提出投诉,投标人 可 通过宣城市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 ,联系电话 : 需解锁 。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 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审情况一览表: 否决投标情况: 保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