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第五中学学生宿舍楼部分修缮工程6#、9#学生宿舍楼和体育馆门卫室及部分道路硬化工程
福建
-三明市
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五中学学生宿舍楼部分修缮工程6#、9#学生宿舍楼和体育馆门卫室及部分道路硬化工程 已由 三明市教育局、三明市财政局明教规【2023】16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第五中学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第五中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县内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第五中学校内 ;
2.2. 工程建设规模: 约19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第五中学学生宿舍楼部分修缮工程6#、9#学生宿舍楼和体育馆门卫室及部分道路硬化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招标控制价文件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936845 元(其中暂列金: 56618 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1000元 ) ;
2.5. 工期要求: 55个日历天 ;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或 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且 在 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6. 其他资格要求: : ①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②执行闽建建[2021]2号文规定③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④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⑤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3 年 05 月 26 日至 20 23 年 05 月 31 日 ,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 0 至 17 时 30 分 (北京时间,下同),到 中心 (水东紫阳大道1-79号) 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叁万捌仟元 整( ¥38000.00 )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2023 年 0 6 月 07 日 下午 15 时 00 分, 提交地点为 中心二厅(水东紫阳大道1-79号);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及收据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第五中学
地址: 西城镇七口街北街63号
电话: 联系人: 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北镇二里99号3楼203-5单元
电话: ,
联系人: 小李 。
中心名称: 中心
地址: 水东紫阳大道1-79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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