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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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
项目概况
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台山市台城沙岗湖路东方华成苑6座109二层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4.2.4-03-CG-230401TS
项目名称: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9.945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9.945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ZY4.2.4-03-CG-230401TS)。
2、目的:将确定成交供应商,为台山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进行食品配送服务。
3、简要技术要求:台山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进行食品配送服务。
4、项目采购总预算:1,299,454.00元。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2个月(一年),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6日 至 2023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台山市台城沙岗湖路东方华成苑6座109二层会议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1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台山市台城沙岗湖路东方华成苑6座109二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台山市台城沙岗湖路东方华成苑6座109二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2、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3、 授权委托书(如有);
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我单位核对。我单位在核对后会收取前第1项的复印件、第2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第3项授权委托书(如有)和第4项的复印件盖章版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4.获取磋商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梁,联系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山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广东省台山市桥湖路91号
联系方式:黄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台山市台城沙岗湖路东方华成苑6座109二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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