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家庄乡蔬菜产业园配套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张家口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要家庄乡蔬菜产业园配套建设项目 已由以 阳原 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阳 发改 审批 【 2023 】 15 号 批准建设 ; 项目业主为 阳原县要家庄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阳原县要家庄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要家庄乡蔬菜产业园配套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6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分拣车间1座,建筑面积为1600.00平方米;恒温保鲜库1座,建筑面积为1000.00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工程,包括围栏、围网2500.00米及供水、供电等附属设施。购置并安装茄果分类分拣设备1套。
2.2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2、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新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的能力。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1.2财务要求: 2021年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2023年6月1日后由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6-16 09:30:00 至 2023-06-25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07月06日 08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阳原县中心第2开标室,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河北省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阳原县要家庄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要家庄乡要家庄村 | 地址: | 石家庄高新区长江大道315号创新大厦B 座25层2508-9 |
| 邮编: | 075899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刘军 | 联系人: | 郭女士 |
| 电话: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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