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暨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辽宁
-大连市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大连市财政局
项目名称:大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暨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暨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升级改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采购方式的原因:
原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系统由承建,目前市本级140余家执收单位都已统一使用该软件系统,已积累了大量业务数据。非税系统是一项系统工程,为了保障非税系统升级改造后的延续性、技术兼容性、数据交互性,保障系统运维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继续选择为非税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供应商。同时其为非税系统改造可无缝与财政部对接,保证系统完全符合财政部指定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明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条件为:“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拟对 大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暨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并由作为本项目供应商。
(二)专家论证意见
为原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系统建设单位,为了保障非税系统升级改造后的延续性、技术兼容性、数据交互性,保障系统运维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同时保证系统完全符合财政部指定要求,无缝与财政部对接,同意对 大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暨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并由作为本项目供应商。
论证专家:杨晓光、曹玉书、孙岩国
(三)相关说明
现将采购人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意见及专家论证意见向潜在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23年6月16日起至2023年6月26日北京时间17:00时止。
潜在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联系电话:0411-83608842-131,联系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5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6月16日 至 2023年06月2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大连市财政局
地址:大连市长江路138号
联系方式: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350-2号
联系方式:、张瑞宸-13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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