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滩地地块非住宅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拆除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辽宁
-沈阳市
项目概况
河滩地地块非住宅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拆除工程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DY2023052302
项目名称:河滩地地块非住宅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拆除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河滩地地块非住宅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拆除工程监理,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甲乙双方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6日 至 2023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领取,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68号电业园(A-11-7)。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68号电业园(A-11-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采购全过程直至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保持手机通话畅通,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我公司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若本项目潜在供应商选择网上报名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将:(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4)、供应商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或JPG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邮件主题“(河滩地地块非住宅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拆除工程监理)—采购文件购买确认+报名单位名称”,并写明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再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材料无问题后方可购买。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至开标现场。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68号电业园(A-11-7)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沈阳南市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06716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沈河区城市更新局
地址:沈河区南通天街2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鼎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68号电业园(A-11-7)
联系方式:、宿海峰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宿海峰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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