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置运营管理项目-中标公告
河南
-郑州市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html)
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3-22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置运营管理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5日5、评审日期:2023年06月21日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2.1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区域。
2.2 服务内容:为解决我区垃圾转运站、收集站点等市政设施,在收集转运辖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垃圾产生渗滤液等其他问题,拟启动处理能力为 100m3/d (进水量) 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市场化运营管理项目;
2.3 服务质量: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出水水质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
2.4 服务期限:三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5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
2.6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三、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郑港财采公开-2023-2201 | 需解锁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长安路与始祖路南 200 米环卫停车场 | 118.00 | 元/立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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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贾振、孔琳、邢万钦、赵庆霞、王桂霞(业主代表)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收费金额:70,000.00元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郑州航空港实验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遵大路联系人:唐勇联系方式:需解锁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需解锁地址:郑州市林科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橄榄花园小区办公楼16层联系人:王建涛联系方式:需解锁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建涛联系方式:需解锁